民国第一女律师的传奇|从刺杀袁世凯,到起草《民法典》
乱世流离
却有人生闪闪发光
清朝末年
有一个姑娘
毁婚不嫁官二代
私运军火,传递情报
协助汪精卫刺杀载沣
自己上阵,刺杀袁世凯
失败后,亡命江湖
十年后
昔日的女杀手成了
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又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参与起草了中国第一部《民法》
有些人总是精彩得超乎我们的想象
独立与叛逆
她,叫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清朝官宦人家,幼年开始读四书五经,五六岁就敢叛逆到坚决不裹脚。十三岁,发现她被订的娃娃亲是两广总督的儿子,于是亲笔写信解除婚约:不结不自由的婚。
在世道舆论的暴风骤雨下,离家出走。十六岁时,随姐姐东渡扶桑,不去谈恋爱,却跑去干革命,还要和当时头号通缉犯孙文一起干革命。十七岁,在廖仲恺的介绍下加入同盟会,也就是那一年,蒋介石加入了同盟会。于是,女侠的人生就开始了……
刚烈、勇猛、果断
同盟会一开始被清廷千刀万里追,为此,开始了反击,开展很多针对清政府要员的刺杀行动,郑毓秀都积极参与。汪精卫刺杀摄政王载沣,炸弹无法到位,还是长相秀美,有清政府家庭背景的郑毓秀,自己动手,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各方关系,将炸弹运抵汪精卫手中。
除此之外,运送情报、军火都有她的秀美身影。当此乱世,在同盟会心中,救中国唯有不断的杀伐,而没有其他的途径——她还要直接参与刺杀。她第一次刺杀的目标,便是袁世凯。1912年,她 21岁,她要学汪精卫“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要去刺杀袁世凯。只是,在经过周密部署后突然接到指令紧急停止行动,她本可以自己跑掉,但还有未通知到的战友继续刺杀,她不得不前去现场,帮助战友周旋。袁世凯死里逃生,十分火大,立即下令追杀,她被迫逃亡海外。
从学杀人到学法律
出国后,作为女杀手的郑毓秀开始反思,空有一腔热血还不够,光靠杀一个人也是不够的,救中国,还需要更多的东西。于是她到法国巴黎索邦Sorbonne大学(如今的巴黎大学)学习法律,1924年,她33岁的时候,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学女博士。
学法律的女学生依然还是革命党——在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这个法学院女学生,在北京政府已授意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在合约上签字割地的紧要关头,她领着300多在法爱国华人包围了陆征祥所在地。谈判说服不了陆征祥,女学生又忍不住变回了女侠客,她便从花园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袖内,顶住陆征祥,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最后,中国代表团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后来这根玫瑰枝被郑毓秀带回中国,在客厅悬挂多年。
女侠客的女律师之路
1915年中华民国司法部颁布的章程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这是什么破规定?元老归来,岂容这些破规定阻挡了道路。郑毓秀取得法国律师牌照回国后一步踏入法租界的法庭,以行动打破陋规。于是,这个女律师渐渐名声大噪。她代理过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离婚案,又为杨杏佛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让杨杏佛无罪释放。更与当局周旋,拯救了很多革命党人。
女律师到女法官
一个做过女侠客的律师注定不会安心做个律师,何况她还是同盟会的元老,她要走得更远——1927年开始,她踏入仕途,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会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并与当时法学名家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林彬一起起草了《民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至今仍实施于台湾。
法律比枪炮温和,但比枪炮有力
对于郑毓秀来说,她生长在战乱的泥潭之中。在很多男人沦为炮灰,很多女人沦为附庸的世道中,她以一个温婉且刚烈的女人身份不遗余力地奔向生命的最大值。在尝试过和敌人硬碰硬的失败之后,她懂得换一种方式——用法律来理性地对抗敌人。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曾经叛逆的富家大小姐,从手里拿得炸弹,换成了顶在陆征祥背后的玫瑰,最终,让这朵玫瑰开出来法律的理性花朵。
理性之花还没有绽放
她却匆匆黯然收场
1948年,在时代的剧变来临之前
她却先被自己的同志排挤
在她57岁的时候,再度流浪海外
又过了11年
黯然逝世于洛杉矶
已经没有人再记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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